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309号),我厅对5012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动态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和有关事项公示通知如下:
一、拟评定优秀等级的工程中心410家,合格等级的3554家,基本合格等级的105家,不合格等级的943家。
二、评定为基本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期满再次评估;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工程中心予以撤销,且不得以原工程中心名义开展学术、商业等活动,工程中心牌匾应及时摘除。
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注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亲笔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联系人: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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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