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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0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对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永科发〔2020〕5号),决定启动2021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在行业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省内一流或领先地位;

(3)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意识和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

(4)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和工程技术研发队伍;

(5)具备科技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比较完备的检测、测试设备;

(6)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7)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规模要求: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在行业处于龙头地位,上年度固定资产规模不得低于2500万元,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不得低于3000万元。

(2)研发机构要求: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

(3)研发人员要求:拥有10人以上的研发队伍,其中固定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70%,本科学历和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有学术带头人梯队。

(4)经费投入要求: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来研究开发费用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在组建过程中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相应的匹配资金。

(5)研发能力要求:依托单位近五年承担2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者具有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5项以上(其中至少1项发明专利授权),有PCT申请或国外专利申请的优先列入。

(6)研发成果要求:申报单位已经取得了准备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或者近三年来具有国家或省科技厅认证的高新技术产品。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点此进入永州市科技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表》和《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中央、省驻永单位和市直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对照申报条件与支持重点进行推荐,并出具推荐文件。

3、市科技局综合规划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考察组进行现场考察。

4、经市科技局局务会研究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三、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如实、全面、准确提供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各推荐单位负责汇总本辖区、本部门的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材料(由申请单位从系统导出,一式二份)和推荐函统一上报,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3、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系统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推荐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唐陶庆 0746-8218103 邵告坤 18007460503    

电子邮箱:yzkjgxk@163.com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潇湘大厦1321室

附件1: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docx

附件2:永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汇总表.xls

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kjj.yzcity.gov.cn//kjj/0201/202107/f646066e4cf34e5b9b2d456f03edfa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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